各学院(系、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4/201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19号函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5﹞16要求,请各学院(系、中心)根据实验室基本信息变动和所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情况,抓紧做好“南通大学实验室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对系统中的相关模块进行数据更新,具体要求如下: 1 、本轮所采集信息的时间范围:2014/2015学年度(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2 、本轮信息采集工作完成日期:2015年9月15日前。 3 、本轮信息采集工作涉及到的系统模块:实验室人员、人员培训、实验开课记录、实验开放记录。 本轮上报的所有统计数据只有通过“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检测确认无误后方能成功上报,请各学院(系、中心)给予重视,加强协调,专人负责,对上述4个模块中的数据严格审核,确保上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 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