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通大学医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11-23
浏览次数:
342
通大院医〔2011〕34号
关于开展“南通大学医学院
第四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学院决定组织“南通大学医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举办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青年主讲教师队伍建设,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通过讲课竞赛活动,鼓励青年教师积极投身于教学工作,使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学院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竞赛对象
1.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我院教学第一线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讲师及以下职称的青年教师,包括实验课指导教师。
2.凡近三年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均须参加此次讲课竞赛活动。
3.在学校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中荣获一等奖的青年教师不参加本次竞赛活动。
三、竞赛内容和要求
1.自选本学科现用教材有关章节。
2.讲课内容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并能反映本学科的最新进展。
3.参加者在初赛时必须限定讲课时间为5分钟±30秒,4分钟时有铃声提示,时间终止时也将有铃声提示,时间不到或超时扣5分;在总决赛时必须限定讲课时间为10分钟±30秒,9分钟时有铃声提示,时间终止时也将有铃声提示,时间不到或超时扣5分;
4.比赛以口头讲授、黑板板书为主,配合挂图、模型等教学用具,不得使用多媒体。
四、竞赛办法
1.请各教研室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并于11月22日前将参赛者名单报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85051513,联系人:单林)。
2.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参赛者须按竞赛要求进行讲课,讲课结束当场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评出名次。前十二名(助教组、讲师组各6名)入围进入学院总决赛。
3.本次活动分讲师组、助教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附件: 南通大学医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规则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开展 第四届 青年教师 讲课竞赛 通知
抄送:教务处。
南通大学医学院 2011年11月8


(共印50份)
附件:
南通大学医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规则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分)
得分
优良
一般
较差
穿戴得体 仪表端庄
10-9
8-6
5 分以下
内容熟谙 概念准确
20-16
15-11
10 分以下
重点突出 说理透彻
20-16
15-11
10 分以下
启发思维 培养能力
15-13
12-10
9 分以下
条理清楚 语言生动
15-13
12-10
9 分以下
板书清晰 书写规范
10-9
8-6
5 分以下
教学手段 应用得当
10-9
8-6
5 分以下


参赛人:总分: 评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