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系、中心): 接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2011年在全省高等学校中继续遴选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省级示范中心包括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和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本轮申报每校限报2项,请各相关学院(系、中心)对照江苏省教育厅苏教高【2011】17号文件(见附件1)要求,凡符合条件的学院(系、中心)均可组织申报。同时积极组织做好相关申报材料,于6月10日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申报表》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并发送一份电子档到实验室管理科邮箱。 联系人:陈美玲、吴 凡 电话:85012136 Email: sysgl@ntu.edu.cn 附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1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