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验中心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1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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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学实验中心建设,规范管理,提高中心功能和效率,更好地评估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工作档案内容
1.中心概况:学校和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中心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中心建设与发展规划,中心拥有的实验室数、面积及改造等资料。
2.中心任务: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开出记录、实验教学课表及实验项目统计、实验教学的考核办法及历年试题、实验报告等有关记录,承担的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及工作量。
3.中心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及材料: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分户统计帐、低值耐用品分户帐、领用单、使用维修记录、技术资料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说明书等,材料领用记录等。
4.中心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中心人员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专职人员工作日志,中心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中心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等。
5.中心经费使用:中心年度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材料消耗、仪器设备维修、条件建设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年度科研项目、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
6.中心每年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
二、中心工作档案管理
1.中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中心主任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2.中心工作档案,从中心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
3.工作档案内容及时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
4.严格档案借阅手续,中心主任及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